评“琼瑶诉于正侵权案”:具有标杆意义
2014年12月29日 16:18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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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现在编剧行业存在大量“参照”现象。一类是“扒剧”,尤其是“扒美剧”、“扒韩剧”;另一类是“裁缝剧”,也就是从许多其他作品中“东抄一段、西挪一篇”。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于正有不认输的理由,也有依法提起上诉的权利。但不管怎样,“琼瑶诉于正侵权”一案都具有标杆意义。一是用法律判决代替“口水战”。 二是给公众上了一堂知识产权保护课。 ——丁建庭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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