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园收婚纱“拍照费”违背公益原则
2015年04月10日 17:00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
时下流行结婚拍婚纱照,在选景的时候,大多选在风景优美、人文色彩浓厚的地方,诸如公园、古迹、广场、旅游景区等都成为大热门。拍婚纱新人的本身也成为一种风景,为公园增添了些许欢快温馨,吸引到其他市民的目光和祝福,但报载有的公园收“拍照费”就变了味道。
如果说商业化的旅游景区收取“拍照费”,还可以理解,毕竟是经营性质的,赚钱乃是第一目的。但是,城市公园、广场、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都是财政资金补贴支持,花得本来就是纳税人的钱,又是面向全体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场所,再把风景圈起来收“拍照费”,也就太不合情理了。而且,公园是以服务费的名义收取“拍照费”,不知道公园提供了何种服务,需要收这么多钱?每年收的钱又都花在了哪里?对于此种违反公益性原则,搞商业化经营的行为,管理部门应予以叫停,要求公园进行整改,将风景还给市民。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