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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方崔骂战案:约架变成约诉 是个进步

2015年06月26日 16:1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

  王玉宝

  备受关注的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方舟子、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并通过媒体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双方各自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4.5万元。宣判后,方舟子一方当庭表示上诉,昨天晚些时候崔永元也通过微博表示将上诉。

  约架,变成约诉,倒也是个进步。可是,逞口舌之快时没想到法律,受伤了想到了法律,法律会为你撑腰吗?

  法院的判决各打五十大板,有网友评论说是“和稀泥”。问题是,怎样才算不和稀泥,难道一定要分出个胜负?两个人确实都辱骂了对方,真要在此辱骂和彼辱骂间分出个“斤两”,这事儿恐怕神仙也干不了。这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陷入骂战的公共辩论,往往只能以一塌糊涂的双输局面收场。你指望跟别人骂得酣畅之后,还要赢得名誉权的官司?这很难。

  当然,判决有它的积极意义。它以法律的名义界定了方舟之争的性质,即:这场争论到了后期,就是一个很普通的骂战,无关公益。这种法律的定性,在大多公共辩论事件的演绎中尚属少见。大多此类事件,停留在网络空间没完没了地互骂,或双方走出屏幕私下约架,最后时过境迁、不了了之。这次,好歹有个中间人做个判定。即便各打五十大板,也是个结论。更重要的是,法院方面在判决之后的访谈中,认真梳理了言论自由和人身攻击的界限,反复强调公共辩论应有的文明仪轨。这对网络舆论的乱象,或能起到一个有力的辨明作用。

  公共场域的文明化,如何从此事中获取正能量?实际上,道理大家都懂。是的,我们要文明辩论,不搞人身攻击。问题是,为什么很多自视甚高的公众人物,辩着辩着就走向了下三滥?说明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旁观者说起来易、当局者做起来难。难在何处?难在当今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审丑倾向:不以说脏字为耻,不以做绅士为荣。如果大环境中存在价值观颠倒的风险,那么个人在辩论中口出脏言、辱骂撕咬,便不觉得有多么丢脸和有失身份了。

  其次,我们的公共辩论还不适应网络社会的舆论生态。网络社会的一大特点,是鱼目混珠、泥沙俱下。一旦围观者众,辩论便容易出杂音。加之网络的匿名性、间接性,使围观者容易给辩论制造出混乱的氛围,一定程度上,辩论者很难不为之牵引。辩论者即便是公众人物,鉴于电脑屏幕的阻隔,也很容易生出肆无忌惮的冲动,最后一起走向了宣泄。君不见,多少辩论最后成了网民选边站队、群殴互咬的情绪之战?从这个角度讲,公共辩论的理性化,少不了公众人物自我约束、起好示范作用,也少不了你我一个个普通网民的努力。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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