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削低落户门槛 外地人落户居住年限缩至5年
2012年04月12日 10:02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于11日发布了对现行落户政策的重新调整,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政策,简化了落户审批程序和手续。外地人员在哈市居住由10年放宽至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据了解,本次放宽的落户政策包括:放开县(市)农转非落户。全面放开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它建制镇农转非落户。只要有稳定职业、固定住所(含租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即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放宽夫妻投靠落户。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放宽市郊失地农民转非落户。凡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提出申请,乡、镇土地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放宽在哈市居住十年落户。外地人员在哈居住五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另外,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及收养子女落户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即由派出所申报,市局审批;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取消《评估报告》;招商引资、“十佳”农民工、居住5年、失地农民、购房、“三投靠”等落户均取消户籍证明、稳定收入证明和无承包土地证明。(金钢 记者卢军)
【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