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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渡口推“船长开航前声明” 确保安全运营

2012年05月25日 20: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辽宁营口渡口推“船长开航前声明”确保安全运营
图为渡口工作人员对渡船救生设备进行检查 营口海事局 摄

  中新网营口5月25日电 (张锐 孙林)船长开航前须核实天气情况、船舶配员情况、载员情况等一些列安全条件,正确填写“船长开航前声明”后,方可下令开航。

  记者25日从辽宁省营口海事局了解到,营口渡口实施了包括“船长开航前声明”等多项制度,确保辽宁内河最大的渡口平安运营。

  大辽河为中国第六大河。营口渡口是辽宁内河最大客运渡口,目前拥有客渡船三艘,主要从事大辽河南北两岸旅客摆渡经营,日客流量约两千余人次,是营口大辽河南北两岸群众正常生活的“生命线”。

  该渡口客渡船船长除须在开船前填写“船长开航前声明”外,在客渡船每天任一航次驶离渡口南岸前必须提前5分钟通过高频道或电话向营口港区海事处值班室进行船舶动态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开船,遇到异常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据了解,自从辽河特大桥建成通车以来,该渡口渡船的客流发生较大变化,上班族减少,辽河两岸做生意的商贩客流增多。这些商贩都是推着三轮车或自行车上下船,为客渡船运营增加了难度。此外,由于辽河北岸没有学校,学生需要乘坐渡船到河南岸的上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客流特点,营口海事局加大了监管力度,督促渡口站保障船舶安全。每年清明、劳动节、庙会、端午、中秋等假日时,营口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都会提前到位,严格控制渡船乘员,防止超载。

  此外,营口港区海事处不定期组织渡口客渡船舶进行救生演习、消防演习等,以检查船员对消防、救生步骤的熟悉情况,在紧急情况下船员所应尽的职责,船长的指挥情况,对乘客的安抚、正确引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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