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温州查获首例外企擅自设立代表机构案

2012年07月19日 12: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温州7月19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王炯 通讯员 赵绮)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查获一起外企擅自设立代表机构案。据悉,该案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温州市工商系统查处的第一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法案件。

  5月25日,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法国某鞋材公司在鹿城望江西路某广场设立了常驻温州代表机构。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内设有展示厅、产品封样室、相关业务资料室等,却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照。

  鹿城分局立即向温州工商局汇报,并根据回复对该机构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为方便从事境内采购、联络等非营利性业务活动,该法国公司于2011年3月在温州设立了常驻代表机构,但是并未依法向中国境内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鉴于其行为已违反《条例》“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之规定,鹿城分局根据《条例》第三十五条之罚则,对该代表机构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自去年3月《条例》颁布实施后,鹿城分局以责任区监管为基础,在日常巡查中全面加强了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有效综合监管,根据巡查中发现的不同情况对各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