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签署旅游协调发展合作协议
中新社海口8月31日电 (记者 王辛莉)第八届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磋商会与招商推介会31日在海口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签署了《全面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协调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将加强在制度建设、旅游产品、旅游营销、创建无障碍旅游区、区域监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同时完善信息共享和合作保障等机制。
海南、广东、湖南、广西等省区代表建议,泛珠区域应建立区域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和区域旅游诚信体系;打造跨省区的精品旅游线路,增强区域客源市场吸引力;共同塑造泛珠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建立区域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互动互助机制,以及跨省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以增强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
福建省旅游局巡视员李毅强坦言,当前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力度与长三角区域相较仍有一定差距。福建正在加强与台湾旅游业的合作,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福建愿意成为泛珠三角各省区与台湾交流考察的平台。
在本次会议期间,海南省旅游委与广东省旅游局同时签署了《旅游质监执法合作协议》,江西和海南的两家旅行社签署《旅游合作意向书》。海南省向泛珠各省区推荐一批旅游招商项目。
近年来,泛珠区域旅游合作在旅游线路打造、企业合作、市场促销、旅游节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各省区旅游业都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去年泛珠九省区入境旅游接待人数合计逾5125万人次,占全国入境旅游接待总人数的48%。(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