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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验检疫与环保部门合作 共同维护口岸安全

2012年11月26日 1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11月26日电 (记者 史广林) 26日,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对进口矿产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以及口岸核与辐射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环境安全及口岸安全。

  《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确定了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内容,建立了工作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在口岸核与辐射的监测和处置、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出口矿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方面加强合作。

  根据备忘录,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云南省环保厅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联合处置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处置口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协同能力,制定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或技术方案,充分发挥各自在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核与辐射监测、信息获取渠道等方面优势,积极有效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同时,双方将联合举办有关进口固体废物原料、进口矿产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鉴别、有毒有害物质及放射性检测等方面的培训,共同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口岸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联合实战防控演练,提高协同处置口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力。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范国珍表示,签署《合作备忘录》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好经济安全、环境安全及口岸安全,努力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云南沿边开放水平,促进桥头堡建设和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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