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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出租车春运期间如违章即取消营运资格

2013年01月30日 1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1月30日电 (于从文 谷华)30日从江苏盐城交通部门获悉,春运期间,该市出租车如出现不主动打表、不出具票据、欺客、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合乘等营运违章行为3起,一律中止营运资格,驾驶服务人员注销营运服务资格。

  盐城市客管处要求,所有出租车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保持出租车良好车容车貌,强化对驾驶员考核监管。同一车辆发生一起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不主动打表,不按表收费、找零,不出具票据,未经乘客同意绕道的;采用欺客、抢客、倒客、甩客等不正当手段经营的;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合乘,造成纠纷的;其他情节恶劣的营运违章行为的,将对企业和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发生两起的,除予以相同额度的经济处罚外,车辆停运3天;发生三起的,一律中止营运资格,收回经营权。

  驾驶服务人员在春运期间发生上述营运违章达2次以上的,除接受必要的处罚外,一律注销营运服务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

  据盐城市交通局工作人员介绍,在营运中出现乱调头、乱停乱靠、超员载客、闯禁区、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的,除由交巡部门进行处罚外,并对照《盐城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交通治安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处罚结果记入单位和个人资信档案。出租车企业接到各种投诉后,将在24小时内处理回复到位,对驾驶服务人员疏于管理以及对各种投诉处理不及时、不按时回复的,也将承担相应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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