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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四个率先”鼓励境内外投资办医

2013年03月01日 17: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3月1日电 (记者 杨伏山)福建省副省长李红1日在厦门举办的中国社会资本办医论坛上,向与会的医疗服务投资者伸出橄榄枝:福建社会资本办医政策较为宽松,诚邀境内外企业家、医疗服务提供者来闽投资办医,福建将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服务。

  福建是中国内地较早提出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省份,在扶持政策措施上做到了“四个率先”:率先制定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率先建立民营医院评价评审制度;率先建立公立医院帮扶民营医院制度;率先建立民营医院管理行业组织。

  李红说,福建十分注重发挥社会资源办医的积极作用,先后出台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在财政、土地、规划、税收、物价、融资、医保、新农合、人才、科研、教学和监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福建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4304个,其中,民营医院266所,床位13693张,占福建床位总数的13.25%,民办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人次占福建总诊疗人次的19.25%。

李红表示,福建将力争到2015年,使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的20%。

  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福建各地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达到466.43亿元人民币,年均增幅达41%,共新增医疗机构床位4.87万张。“十二五”以来,福建又连续两年将扩充医疗资源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扩充整合医疗资源,每年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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