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依法实施保护管理
中新网南京3月7日电 (吴卿凤 程瀛)江苏省水利厅7日公布,《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办法》的施行给许多随意侵占,掩埋水域的行为上了“紧箍咒”。
《办法》明确将骨干河道、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纳入重要水域并实施重点保护,提出了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等效替代工程建设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所占用的水域面积、容量以及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兴建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并要求等效替代水域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审查、同时完工投用。这将对江苏省水域起到严格的保护。
江苏水网密布,河流湖泊和水库星罗棋布。众多的江河湖库及其他水域在防洪、供水、生态、航运、养殖和生态景观、水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综合功能,对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开发利用河湖水域资源的同时,忽视了对水域的管理和保护。经济建设与水争地的问题日益突出,占用水域、填埋水域的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江苏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水域管理与保护,有效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并正式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