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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集中“洁净”餐桌 危害食品安全者将入刑

2013年03月26日 15: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郑州3月26日电 (记者 李贵刚)为“洁净”民众粮袋子、药罐子,粮食大省河南决定于4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洁净”餐桌活动,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者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进行惩处。

  2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首次“洁净”餐桌活动的基本情况,旨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

  是次活动重点打击发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检疫、进出口和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惩处乳制品、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基本药品、疫苗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从严惩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通报称,活动期间,河南法院将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和宣判,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监管部门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并将公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严重违法者名单和河南省十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早在2011年,河南省法院系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开审理了海内外高度关注的“瘦肉精”一案,最终,主犯刘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获得了社会肯定,也有效震慑了食品安全犯罪。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认为,违法成本太低,刑法的震慑力不够,是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和影响。把此类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把对此类犯罪的惩治提高到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实际上也是对人权的保护,是对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维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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