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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控烟一年市民吸烟率下降至26.2% 社会氛围趋好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5月28日 15:07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津城控烟整一年市民吸烟率下降至26.2%

  95%的人支持公共场所禁烟(图)

  5月31日是《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的日子。在该控烟法律实施“周岁”前夕,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出台《天津市控制吸烟工作报告(2012年度)》并于今日发布,介绍2012年本市各类场所依法控烟基本情况,并通过控烟状况监测评估的结果,客观反映出一年来,本市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控烟机制,控烟社会宣传、支持、参与氛围初步形成且不断趋好,依法控烟初见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本市在控烟方面存在部分场所吸烟及二手烟暴露情况依旧严重、公众满意度较低、各监督执法部门对所辖场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控烟执法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控烟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亦喜亦忧的控烟现状,为了我们的健康,还需全社会互相配合,共同监督。

  初见成效

  控烟机制社会氛围不断趋好

  2012年3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并于2012年5月31日起正式实施。此《条例》也被认为是中国内地目前最接近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控烟法律。

  为有效贯彻实施《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市政府成立了由时任副市长张俊芳任主任,卫生、公安、教育、综合执法等10个控烟监督执法单位以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支持性单位任成员的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控烟机制,控烟社会宣传、支持、参与氛围初步形成且不断趋好,依法控烟初见成效。

  为有效推动各控烟监督执法部门和相关场所贯彻落实《条例》,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共接到控烟举报投诉电话117个,进行现场处置103次,常规检查公共场所、场所法人及个人39251次,发放整改通知文书456次,口头责令整改9480次,行政处罚个人18次,单位、单位法人共5次,罚款金额共计14200元。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切实提高《条例》的知晓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控烟、支持控烟的良好舆论氛围。

  《条例》颁布前后,大部分场所内控烟措施设置情况均有较大程度改善,天津市居民总体吸烟率呈下降趋势,较2010年下降1个百分点,为26.2%;公众对公共场所禁烟支持率逐年升高,由2009年的88%上升至2012年的95%;公众对学校、科教文化艺术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满意度较高,分别为92.8%、87.7%和80.9%;而对网吧、餐饮场所和娱乐场所的满意度较低,分别为14.8%、20.9%和28.2%。

  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导致具体疾病信息的知晓率有所升高,对吸烟导致中风的知晓率升高幅度最大,为37.2%;本市居民二手烟暴露情况呈下降趋势,其中男性二手烟暴露率下降1.7%,女性下降6.6%;吸烟在肺癌、冠心病急性发作发病患者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在肺癌死亡患者中所占比例也高达58.19%;公共交通工具或站点、公共场所墙体广告、广告牌以及电视是目前本市公众获得二手烟危害信息或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信息最主要的途径。

  今后攻坚

  四大问题“扯了控烟的腿”

  (一)部分场所吸烟及二手烟暴露情况依旧严重,公众满意度较低

  部分公众关注度较大的场所,如餐厅、网吧等的吸烟现象依旧严重,场所内违反《条例》摆放烟灰缸等与吸烟有关器具的行为及不劝阻吸烟现象的行为发生率较高,公众满意度低。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场所的控烟工作出现了懈怠现象。2013 年,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将加强对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巩固控烟工作成效、完善控烟工作机制。

  (二)各监督执法部门对所辖场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各监督执法部门对所辖场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条例》相关内容及要求的培训工作未能达到全覆盖,也是造成部分场所未能按照要求履行《条例》所规定的职责的原因。2013年,市健促委办公室将组织各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对场所人员烟草烟雾危害知识等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条例》的依从性。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各场所负责人、管理者进行培训,宣传控烟知识和《条例》具体规定,由场所负责人、管理者负责对员工进行层层培训和考核,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对控烟工作的认识,使其在进行场所内控烟管理的同时成为控烟宣传员、督导员,把吸烟有害健康以及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理念传播给更多的顾客。

  (三)控烟执法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2012年,全市卫生、公安监督执法部门均在控烟执法上实现突破,警告、责令整改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案例的出现,充分表明各级控烟监管部门对本市控制吸烟工作的决心和力度。但总体我市监督执法频次、处罚金额相对较少,本年度常规检查公共场所、场所法人及个人共39251家(次),累计开具罚单23张,同期上海共检查法定控烟场所458843家(次),开具293张罚单,罚金共计347650元。

  2013年,各控烟执法部门应在执法频次、处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此外,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的整改落实进度缓慢,对禁烟制度、吸烟区设置规范要求等不履行,或在多次巡查中反复出现违规吸烟问题,说明全市范围内控烟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今后,可探索把控烟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和申办开业前置许可等,着力建立和完善控烟长效管理机制。

  (四)控烟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做好控烟工作,提高群众对控烟工作的支持,引导群众形成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行为意识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任务,需要开展广泛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监管、加强控烟监测等大量工作,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2012年我市控烟经费投入与国内外同等类型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为确保我市控烟工作得到可持续发展,全市控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建议进一步加大我市控烟经费投入,以促进我市尽快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控烟工作机制。

  控烟情况

  全面禁烟:网吧依旧重灾区

  《条例》颁布前后,大多数重点场所内控烟措施设置情况均有较大程度改善,张贴禁烟标志、设置控烟宣传栏、摆放控烟宣传材料、设置室外吸烟区的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有烟草广告和销售烟草的比例则有所下降。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公共交通等候场所《条例》实施后禁烟标志张贴率均达到100%,而网吧、歌(舞)厅在《条例》实施后禁烟标志张贴率较低,分别为25%和40%。

  各类场所内的吸烟现象在《条例》实施后也有所减少,其中教育机构、购物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吸烟现象在《条例》实施后最低,分别为7.6%、9.8%和11.6%;而《条例》实施后吸烟现象发生比例仍较高的场所为网吧、政府办公机构、歌(舞)厅和餐厅,分别为97.2%、78.2%、70%及68.5%。下降幅度较大的场所为公共浴室、教育机构和歌(舞)厅,降幅分别为33%、32%和30%;下降幅度较小的场所为网吧和宾馆、旅馆,降幅分别为3%和8%。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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