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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无居民海岛管理办法6月施行 居民可申请当“岛主”

2013年05月31日 10:33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起可申请当“岛主”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的省级政府规章。

  根据2008年我省开展的无居民海岛甄别调查,我省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总数为2878个,约占全国海岛总数的40%,其中无居民海岛有2639个。

  据介绍,非经营性用岛使用权要通过审批取得;经营性用岛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县级海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拍、挂的具体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据了解,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目前,象山的大羊屿和旦门山这两个无居民海岛,已经有人捷足先登。(记者 黄宏)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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