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展城市管理整治大行动 重罚违法违规乱象
中新网南宁6月21日电(黄艳梅 黄冬)广西南宁市教育系统21日开展“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誓师大会暨“美丽南宁·清洁校园”主题活动日活动,师生们“小手拉大手”,争当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城市整洁的生力军。
从今年6月开始,南宁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民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呈现“美丽南宁”新形象。
据南宁市委副书记李泽介绍,南宁市将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工程”、“交通畅通工程”、“文明有序提升工程”三大工程。主要在六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青秀区风景旅游区开展,突出抓好24个街道、201个城市社区和30个乡镇社区以及建成区内城中村的整治工作。
南宁市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决定从7月5日起开展联合执法,对相关违法乱象实施“严管重罚”。
据介绍,为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南宁市将严厉查处闯红灯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6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对行人处10元罚款。同时严查逆向行驶、违规停车、占道通行、不按规定撤离事故现场等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对市容卫生整治处罚方面,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随地吐痰的,责令改正,处100元罚款;随地便溺的,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在城市主干道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的,或者利用机动车占道销售商品的,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扣押其经营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此外,南宁市规定,从建(构)筑物或者车内向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在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及树木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喷涂的,责令清除,没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并按每处处500元罚款;对指使、他人违反规定张贴、刻画、涂写、喷涂的,按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数额的5倍予以罚款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