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京4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落马
参与互动(0)2012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077件
4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落马
反贪: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4人
2012年以来全市共立案侦查231件284人,其中贪污案件41件82人、贿赂案件167件175人、挪用公款案件20件20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3件7人;所查办案件中重大案件比例达98%,其中犯罪数额在100万元以上30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4人,其中市管局级干部6人。去年以来,通过反贪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亿余元。
反渎:县处级以上要案8件8人
2012年以来,南京市反渎部门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2件,初查54件,立案侦查44件69人,其中特大案件21件,重大案件8件,要案9人,县处级以上要案8件8人。据不完全统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余万元。其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1件35人。据悉,截至目前,2013年全市共立案13件29人,同比上升200%。
昨日下午,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检察机关第十五个 “举报宣传周”活动内容,2012年以来的全市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和全市村官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发布。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077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896件,贪污贿赂线索734件,渎职侵权线索162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要案线索29件。
拆迁:保障房建设揪出19名贪官
市院反贪局与市审计局对在保障房建设的征地拆迁、违建管控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1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立案查处。
原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台区分局拆迁安置科科长宗晶,在先后担任建设用地科和拆迁安置科科长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64万余元,其他6名区机关及社区干部也在保障房建设的征地拆迁中犯受贿罪,犯罪数额累计达200余万元。
原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党总支书记魏田双、居民委员会主任魏启祥等4人利用协助政府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方法共同贪污拆迁补偿款计人民币263万余元。
水利工程:挽回900余万元损失
检察机关对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数百余份工程合同、数亿元工程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梳理排查,通过审计分析和缜密侦查,已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其中局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原南京市水利局副局长叶松,曾任南京市水利局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兼南京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副主任。市检察院于2012年7月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依法查明叶松在1999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分管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9.3万元人民币。
2012年12月叶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及违法所得。
徐伟,原系南京市栖霞区水利局副局长。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于2012年4月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依法查明徐伟在2006年上半年至2012年2月期间,利用担任南京市栖霞区水利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6万余元。2012年11月徐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及违法所得。
拆迁:官员获利7万,国家损失百余万元
任某某,原下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副主任、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正处职),下关区第十届政协委员。
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间,任某某利用担任下关区拆迁安置办沪宁城际铁路拆迁项目动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明知某街1号无“两证”等合法手续,且该门牌内三家户口均不符合认定为“有证房”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上述三家户口所在房屋确认为有证房屋予以拆迁补偿和安置,从而多给予拆迁补偿补助款961042.3元。任某某从中收受获益人现金40000元、康佳牌电视机两台。
2009年下半年,任某某在担任南京市下关区拆迁安置办宝善二期拆迁项目动迁组组长期间,接受他人的请托,将明为非营业用房30平方米房屋面积认定为营业用房,导致国家多支出营业用房补助费及停业损失费共计125220元,从中收受受托人现金30000元。
2009年3月至2011年8月间,任某某利用担任南京市下关区拆迁安置办沪宁城际铁路、宝善二期拆迁项目动迁组组长的职务之便,为拆迁户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现金人民币13万元、康佳牌电视机两台、苏果券3000元。
2012年11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人任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任某某受贿赃款人民币1387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事故:桥倒塌,百万工程全部毁损
2012年7月3日,下关区北护城河、外金川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中的“三河听涛”廊桥发生倒塌,致2人死亡、6人受伤,投资100余万元的工程全部毁损。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7月9日反渎部门立案,8月2日确定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工程用地科科长王自正为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28日,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南航实习生 喻晨曦 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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