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毒总队解读新条例:首次将香桂树列入管制范围
中新网重庆6月25日电 (记者 韩璐)第26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25日,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法制支队支队长庞勃向记者详细解读了新《重庆市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针对重庆特殊的地理位置,新《重庆市禁毒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基础上,结合当地实情对部分条例进行了调整,让条例更符合重庆实情。”庞勃说。新版条例共6章60条,在全面总结近年来重庆市禁毒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在新《条例》中,重庆市首次将香桂树列入管制范围。”庞勃说。据了解,香桂树别名粗糠柴,大戟科常绿小乔木,以果实表面的粉状毛茸和根入药。其根部有清热利湿的功效。用于急、慢性痢疾,咽喉肿痛的治疗。其果上腺体粉末有驱虫的功效。
据介绍,从香桂树提炼出的香桂油不但运用在制药、食品等行业,也常作为香味添加剂添入毒品中。在新《条例》第二十五条中,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使用香桂油等物品提炼易制毒化学品。从事香桂油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相关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制度。未建立相应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制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目前,重庆使用、制造、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约有2千余家。”庞勃表示,这些化学品部分可用来充当制毒时的添加剂、催化剂。“从前制毒人员可以通过企业间的转让、出借、赠送等方式获得这些化学品。在新《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对转让、赠送、出借易制毒化学品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在新《条例》中,对吸毒人员的“毒驾”行为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庞勃告诉记者,新《条列》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期间,不得从事机动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工具驾驶等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活动,相关证照由主管部门依法注销。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期间的吸毒成瘾人员从事上述活动。
据重庆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通报,2012年以来,重庆市禁毒部门以“打团伙、催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重点,始终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状态。2012年全市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080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290名,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毒品大案19起。今年以来,重庆市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133起、抓获4219人,分别同比上升8%、10%,破获部督毒品案件17起,同比上升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