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陕县官员车祸事故相关责任人被批捕
2013年06月27日 08:12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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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省交警总队昨日发布消息,今年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已有21名责任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其中新密“4·7”事故中货车司机、车主、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部被批捕。
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介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都会严格倒查责任。
省交警总队此次通报的4起道路交通事故,分别登封市“2·5”事故、栾川县“2·20”事故、濮鹤高速鹤壁段“4·3”事故和新密是市“4·7”事故(陕县官员考察回来途中遇车祸6人死亡事故)。
其中的“4·7”事故发生在新密市嵩山大道,当日一辆满载沙土的大货车撞上一辆别克商务轿车,发生侧翻后,将商务轿车压在下面,造成商务车上3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省交警总队昨日通报称,目前货车司机申金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检察院批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货车车主、货车所在企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已经被批捕。
另外三起事故中,司机、车主等相关责任人员也均已被检方批捕。(河南商报 记者李江瑞))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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