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为社会组织“松绑”后遭遇“监管难”
中新网广州6月27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王光圣27日在广州称,自去年放开登记后,广东的社会组织进入了发展“快车道”,但也正面临着“监管难”和其本身小而散、能力不足等问题。
去年7月1日,广东实施社会组织改革,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据统计,当年广东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5324家,年增长率逾15%,高于近年来年均10%增长率。
“社会组织放开登记以后,对其监管方式由原来的民政部门入口监管转变为全程监管”,王光圣表示,若仅依靠民政部门或某个职能部门加以监管,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起综合监管机制,但至今机制尚未很好地建立起来。
王光圣称,目前广东社会组织普遍小而散、能力不足,特别是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存在职责与定位不清、服务能力低下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培育和引导,否则将难以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服务,甚至将产生深层次问题。
王光圣表示,对社会组织必须进行综合监管,不能在放开登记后把监管责任再全压给民政部门,税务、工商、政法等部门应该发挥各司其职、综合监管的优势。
在王光圣看来,解决社会组织诸多问题,广东当下最迫切的是要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团结和引领实现社会组织有序监管;培育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引领草根组织成长、提高能力及服务功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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