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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震多发地河北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2013年06月30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石家庄6月30日电 (申玲敏)河北省政府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届时,该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都将纳入城乡规划。

  据河北省地震局局长孙佩卿介绍,该条例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设置明显标志,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发挥作用。

  孙佩卿说,该条例还将地震预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并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和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培训内容。

  孙佩卿说,该条例对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与恢复重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技进步等防震减灾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它的颁布施行适应了河北省防震减灾形势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减灾,为实现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孙佩卿介绍说,河北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处燕山隆起带、太行山隆起带和华北平原沉降带,境内分布着114条活动断裂带,存在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震构造背景,是地震活动频繁地区,是全国强震多发省份之一。

  自有地震史料记载以来,河北共发生8级以上地震1次,7至7.9级地震4次,6至6.9级地震24次,5至5.9级地震上百次。其中唐山7.8级、邢台6.8级和7.2级、张北6.2级等破坏性地震给该省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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