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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大雾霾监测需及时发布

2013年06月30日 1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石家庄6月30日电 (申玲敏)河北省政府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届时,相关部门需及时发布大雾、霾灾害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据河北省气象局副局长彭军介绍,该条例是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指挥工作,研究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问题。

  彭军说,针对河北多雾霾天气的现状,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大雾、霾灾害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这符合河北现实情况和大气环境亟需改善的需求。

  彭军透露,该条例也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确定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信息员或者联络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河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次明显增多、强度明显增大,灾害造成的影响更大、危害更重。例如,2009年11月8日至12日,该省出现暴雪天气,导致328.4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5.27亿元。2012年,该省又接连遭遇“7.21”特大暴雨和台风“达维”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近400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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