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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举报环境污染最高奖励10000元

2013年07月01日 11:2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后,如果您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9举报。石市环保部门将根据环境污染举报的污染程度、性质、内容,经环境执法部门现场核实属实后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举报人也可直接到市环保局反映,地址是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67号。

  如果有人举报了下列情况,经环保部门核实,并由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将给予举报人不同的奖励(见右表)。同一污染案件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环境污染案件被查处后,违法企业再次超标排放污的,可以继续举报并再次予以奖励。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留存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市环保局依据环境信访举报实施细则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人领取奖金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核发。

  奖励 违法行为

  2000元至10000元

  利用罐车向水体、水源地倾倒未经处理的污染废物的;私设暗管、暗渠、暗井偷排偷放污染物的;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使国家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的。

  500元至2000元

  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擅自生产的;将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嫁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违法作用的。

  200元至500元

  锅炉、炉窑烟尘超标排放的;噪声污染的;物料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的。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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