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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试点报销居民门诊费 小病也能报销多方称好

2013年07月02日 1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贵阳7月2日电 (记者 安娜)“对于普通市民来说500元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低保户、三无人员等较为贫困的市民来说,报销的500元门诊费却可以大大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贵阳市市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刘医生对于近期开展的贵阳市居民门诊统筹试点工作非常赞同。

  贵阳市居民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于2013年7月起在贵阳市10个区(县、市)的23家医疗机构启动,凡在贵阳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在待遇享受期内可按规定在试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据介绍,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试点医疗机构直接向个人收取;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试点医院与贵阳市医保中心结算。

  据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副主任杨飞介绍,2012年贵阳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曾在贵阳市原小河区长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乌当区新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医生和患者对该项试点工作的反应较好。

  “对于符合要求的市民来说,以后在试点的这23个医疗机构的门诊看个感冒、发烧的之类的小病也能得到报销了。”杨飞表示,该项工作的开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时的医疗负担。

  “这项试点工作的进行可以一定程度减轻我们社区内的许多困难家庭就诊时的医疗负担。”贵阳市市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刘医生告诉记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门诊部,过去不能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诊费。“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试点医疗机构,将使得市民更为便利地享受到该项政策带来的实惠。”刘医生说。

  据了解,针对低保、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还制定了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结算时,免收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上调10%等“特殊优惠政策”。

  大部分贵阳市民对于试点报销居民门诊费均表示支持。“一年难得生一次要住院的‘大病’,平时生小病去门诊看都不能报销,这样以后去门诊看个小病也能报销了,还是挺好的。”贵阳市民王娜对这项试点工作非常支持,她表示未来生个“小病”也会去试点医疗机构体验一下这项惠民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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