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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切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

2013年07月06日 11:1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

  针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前不久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努力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与培训,对在办理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认真,代表、委员有意见的,坚决退回重新办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指出,当前,首都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宏伟目标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日趋繁重的任务,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建议和提案,其内容明显呈现出宏观性、综合性问题多,热点、难点问题多,涉及办理部门多等特点,对做好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依法依规推动办理工作切实取得新成效。

  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认真分类研究、积极恰当处理、诚恳明确答复、加强统筹协调”以及分类分层办理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要亲自组织研究办理;对于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重大问题,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办理意见,报请市政府研究、协调办理。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意见。在研究日常工作或向市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时,要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相关意见,力求做到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于建议、提案中反映和办理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部门职能交叉、分散等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政府部门职能配置。(记者王斌)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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