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清远温泉旅游年收入60亿 获评“中国温泉之城”
中新网清远7月9日电(承孟华)广东省“中国温泉之乡(城)”授牌仪式于9日在清远市举行,该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于“中国温泉之城”称号,广东省的阳江市、恩平市、和平县、新兴县则被授予“中国温泉之乡”称号。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和旅游局负责人介绍称,该市2012年旅游接待总人数2820多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78.71亿元。其中,主要依托温泉资源经营的企业有29家,接待游客686.57万人次,同比增长10.87%,温泉旅游收入59.57亿元,是广东省地热(温泉)利用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据了解,清远温泉资源,遍布全市所有县(市、区),已发现地热(温泉)资源产地26处,占全省温泉产地总数的8%;水质优良的温泉22处,目前已开发利用的温泉产地13处,开发建设成为具有高档次水平和特色的旅游区(点)15处。
据悉,清远市近年来注重保护和合理开发温泉资源,对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了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严格管理制度,补充完善地质勘探报告,依法领取采矿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并进行动态监测。从2007年起,该市每年秋冬季都举办“广东清远温泉节”促进了清远温泉企业与海内外旅游界的交流与合作,游客逐年攀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