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不要让“未成年人溺亡”悲剧继续上演
“未成年人溺亡”
不要让悲剧继续上演
6月1日,在松花江中一16岁少年溺水身亡,21个小时后尸体被打捞上来,就在十天前几乎是同一水域已经有一名少年溺水身亡;
6月10日,六名初中生到哈市松北区滨洲铁路桥西侧江边游玩,一名男生不幸溺亡;
6月10日,绥化市北林区太平镇中学四名学生溺水身亡;
7月10日,哈市呼兰区沈家镇吉卜村八名学生在村外一处存有积水的深坑内玩耍时,三名学生不慎溺水身亡……
未成年人溺水伤亡事件的夏日悲歌不绝于耳。有教育安全专家扼腕叹息:“悲剧可以最小化,甚至完全可以杜绝。”
预防 安全宣传还要加大“尺度”
省教育学院干训中心副主任、教育安全专家衣心宇认为,学生安全事故多集中在假期,事故多发地主要是江河水库和旅游景区,为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必须把“预防”放在首位、落到实处。未成年人因为无知所以无畏,要让他们“有知有畏”,教育部门和家长对孩子的宣传教导尤为重要。
学校是否在暑期前对学生做过安全动员工作?记者对哈市及地市数十名中小学生进行了解。家住哈尔滨清明四道街的苗苗今年四年级,他说:“每到假期,我们老师除了布置作业,总会让我们注意安全,不要去不知情的野外游泳;不许玩火;不许单独外出……”苗苗的父亲高先生也反映:“学校很尽心负责,也会嘱咐我们家长,暑期要看好孩子。”记者采访的数十名学生中,有九个孩子表示学校和老师都有做假期前安全动员,不少学校还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假期孩子安全动员。
有关人士指出,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假期安全宣传虽然已经比较普及,但还需要加大“尺度”,内容和形式需要更丰富、生动。哈市中小学校开展假期安全教育的普及率逐年提高,为何溺水等事故却不断上升?这是因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没有入脑入心。教育部门可以制作宣传片,或是请公安、消防、环保、专业救援人员进行讲解。还要想方设法加强家长监护孩子的责任意识。不单教育部门和家长,全社会都要加大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施救 消除误区利用黄金时间
今年,哈尔滨由志愿救援人员、冬泳爱好者、水上民警共同组成了“杜文举救援队”。由曾救过很多溺水者的水上警察杜文举担任队长,共有64名队员。64人,听上去不少了,但杜文举说:“整个哈尔滨的水域,就是派一万人也救不过来。水域没有门牌号,地点具体不了,定位、寻找就得花去大量的时间。”比如,报警称太阳岛有人落水,即使快艇也要几分钟到达。这还仅仅指的是松花江上,如果是江北某个野外水域出现情况,救援时间会更长,可见施救的成功率极低。另外,施救的成本高昂,比如说十几公里以外的太平庄有险情,施救快艇往返的费用就得上千元,平均每公里13元的汽油钱颇让救援队吃不消。
针对野外游泳溺水相关救援事宜,有专业医护人员提出施救黄金时间仅仅4~6分钟,从开始溺水到被救起上岸,整个过程不得超过8分钟。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溺水人的大脑细胞会发生死亡,即使抢救成功,也会成为植物人。平常大家在抢救溺水人时通常都陷入了一个误区,就是先控水。专业人士说,如果不是灌水特别严重,肚子不是特别大,溺水人被救上岸后,首先应将溺水者放在平坦坚硬的地方,并立即采取徒手心肺复苏的措施,最好就是由现场的目击者对溺水人进行简单地抢救,争取时间。
对野浴人员目前尚无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处罚。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联合群力新区开发办公室,要求区域内所有建筑单位对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实施新规,对到江边游泳、洗澡者,实行工资重罚制度。
有教育安全专家提出,针对未成年的孩子虽不提倡处罚,但应该采取一些更为灵活、有效的方式,发挥社区“监护”功能。在救援能力不可能很快提升的前提下,只有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才能保护这些年轻的生命,这也是一种施救。(记者 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