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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规范暑期办学行为:除高三外中小学不得补课

2013年07月30日 10:19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南昌规范暑期办学行为 除高三外中小学不得补课

  昨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规范中小学暑期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同时,要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除高三外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得补课。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学额,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要求,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同时,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规定,严禁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跨区域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行为。

  南昌要求,全市中小学要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全市中小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高三年级超出规定时间安排补课的也要立即停止。(新法制报 实习生万菁 记者方维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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