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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个人投资者转型企业

2013年07月30日 18: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杜燕) 继2011年制定《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规程》后,北京市工商局今天又发布《引导个人投资者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创业的指导意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直接转型企业组织形式投资兴业,并推出方便投资人办理的服务措施,以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在登记注册工作中,登记人员经常发现部分个人投资者出于对法律法规的陌生,往往并了解个体工商户登记或企业形式登记的差异。一些个人投资者选择个体户形式登记后,在经营中遇到难以引入新的资金及新的投资人、难以转让自己的财产、不能开办分支机构等法律障碍,影响了个人投资者自身资产的收益及发展壮大,也造成了个人及社会资源的低效配置。

  为此,北京市工商局出台《引导个人投资者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创业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对在登记注册时已达到企业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加强服务引导,使投资者选择最符合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的组织形式进行登记注册,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少走弯路,实现发展收益的最大化。

  根据首都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及业态调控需求,北京市工商局确定了引导转型的主要行业、业态和区域:即投资人拥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并拟从事与该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业的;投资人拟从事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等高附加值的经营行业及拟开展连锁经营等经营方式的;投资人拟从事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住宿等行业经营的以及根据区县产业发展规划、业态调整要求和行业准入指导目录确定的相关领域。

  另外,针对北京市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小微主体较为集中的现状,北京市工商局还把引导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内经营主体升级与市场业态共同提升作为工作重点。

  据悉,北京市各区县工商分局及工商所将为申请人提供多项服务措施,包括为申请者讲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劣势、讲透以企业形式经营的好处,以及北京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针对企业成长初期的不适应性和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工商部门将主动开展行政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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