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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航空港区将设立人民法院 反腐成重点之一

2013年08月14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郑州8月14日电(贾亲亲)记者今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获悉,8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发挥审判职能,为航空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郑州航空港区将诞生一个“港区法院”,有望在年底成立。

  河南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国务院今年3月7日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标志着我国首个具有国家战略的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港区)正式成立。

  在港区建设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如建设初期因城市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拆迁安置补偿等引发的行政纠纷,因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引发的劳动争议、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企业改制重组过程的纠纷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易生“蛀虫”,反腐将成为法院护航港区建设的重点之一。

  随着港区的成熟运行,航空运输、交通物流、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涉外贸易等纠纷也会相应出现和增多。这些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最终会以案件形式进入法院。而大多数案件带有涉外、涉港澳台因素,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复杂性。

  目前,在航空港区管辖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案件分别由管城、中牟、新郑法院管辖,具体是:一审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区法院管辖,一审民商事案件分别由中牟法院、新郑法院按照原区域管辖。据统计,航空港实验区辖区内案件数量呈逐步上升趋势。2011年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共计857件;2012年1100余件;2013年截至目前审理675件。

  据了解,设立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请示已报送郑州市编委、市人大、省高院,最终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果该请示能批复下来,以后港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将有明确归属管辖法院,改变目前由指定几家基层法院受理的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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