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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以“公众开放日”等为载体拓宽监督渠道

2013年08月14日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沈阳8月14日电 (秦逸 张之库)“我们一定不辜负法院的信任,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建言献策;一定不辜负群众的期望,及时反映群众的诉求,共同促进社会和谐……”14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90名特约监督员庄严履职。辽宁全省法院将以“旁听百案庭审”、“明察暗访”、“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拓宽特约监督员的监督渠道;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寄语特约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当好司法监督员、群众联络员;要积极向媒体、社会、群众传递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举措,宣传法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当好司法宣传员。

  此次聘请的90名特约监督员,有34名人大代表,28名省政协委员,10名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4名省人大、省政协专委会领导,还有14名来自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队、新闻媒体等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体现了代表性和广泛性。为规范特约监督员选任和履职,辽宁高院专门出台了《特约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特约监督员履行监督全省法院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中公正司法情况,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方面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职责;特约监督员由有关组织推荐,征得本人同意,辽宁高院向受聘者颁发聘书及《特约监督员证》,同时向社会公布;特约监督员通过列席省法院相关会议,旁听依法公开的案件庭审、听证会和见证执行活动,参加省法院组织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检查活动,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建议或举报材料,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和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对全省法院明察暗访等实施有效监督路径。

  辽宁全省法院将以“旁听百案庭审”、“明察暗访”、“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拓宽特约监督员的监督渠道;加强日常沟通联络,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答复询问,及时办理并反馈、转递事项;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阻挠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和纪律予以处理,保障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有序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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