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铁规:公职人员大办宴席一律免职
2013年08月20日 14: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华西都市报讯(王廷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詹海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连日来,大竹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该县刚出台的《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宴席暂行规定》。
据悉,《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全县所有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党员、干部、职工和临聘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负责人,除了本人及子女婚宴,配偶、夫妻双方父母的丧事,夫妻双方父母高龄(即70岁及以上整十岁)寿宴从简操办外,一律不得办理其他宴席,并严格实行报批制度,严格控制规模,严禁参与他人违规操办的宴席。凡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有职务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临时聘用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一律予以解聘。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