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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伤害案频发,当反思监护缺失(图)

2013年09月06日 13:45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儿童伤害案频发,当反思监护缺失(图)
9月2日,尧尧(化名)的父亲在山西省眼科医院病房里陪着孩子。 新华社发

  山西汾西“8·24”伤害儿童案更多细节披露,专家提醒:

  儿童伤害案频发,当反思监护缺失

  备受关注的山西汾西“8·24”伤害儿童案日前告破。警方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系受害男童郭某的伯母张会英,该犯罪嫌疑人已跳井自杀。近期以来,儿童伤害案件频频发生,牵动着社会的神经。事实上,以儿童为对象的恶性伤害案件,给社会带来的阴影和伤痛并不会轻易消散。在谴责、惩罚侵害儿童罪犯的同时,检点儿童保护机制的不足,全社会共同努力,织就保护孩子的安全网刻不容缓。

  北京每天130名儿童遭遇伤害

  8月24日傍晚,六岁的郭某被骗至野外,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致其双眼严重受伤。山西警方近日披露了案件的部分细节和侦破过程。

  据介绍,警方通过调查锁定嫌疑人特征——女性单人、当地口音、黑色长发。这与早前媒体报道的黄发、外地口音等特征并不一致。最终,警方通过DNA检验锁定嫌犯张会英。

  警方透露的一个细节显示,案发时,受害儿童郭某曾认出是伯母,但很快又自否。

  正在此案被社会高度关注时,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案件又有了最新进展。9月4日,两女童的母亲乐燕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一对小姐妹被人发现饿死在家中,一个1岁,一个2岁。彼时孩子们的父亲正在狱中服刑,她们的妈妈乐燕也已经两个多月下落不明。

  近期发生的儿童伤害事件远不止于此。吉林长春“3·04”盗车杀婴案;7月23日北京男子当街摔死2岁女童案件;哈尔滨出生56天的女婴体内发现4根穿透内脏的钢针,而嫌疑人竟是女婴的亲生父亲。接二连三发生的针对儿童的案件让人触目惊心。

  孩子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群体,而如今他们却成为成年人对社会发泄不满情绪的出气筒。这是一个让人非常揪心的现状。

  研究者统计发现,儿童受伤害的各种因素中,动物咬伤、交通事故、电器伤害也是主要因素。据统计,北京市每天就有130多名儿童发生意外伤害,至少有一名儿童因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根据北京朝阳区接报110报警统计,2005年接儿童被狗咬伤110报警为78件。

 

  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

  检点近期的儿童伤害案,在悲剧发生之时,很多受害孩子的监护人并不在孩子身边,也没有托付给足以保护这些孩子的其他人照看。山西6岁孩子被犯罪嫌疑人抱走时,身边没有其他大人陪伴。吉林长春“3·04”盗车杀婴案发生时,孩子被独自留在发动着的汽车内。南京江宁的小姐妹是被其母亲遗弃在家中而饿死的。

  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研究者胡乐乐认为,未成年孩子出事,很多时候是因为监护人没有尽到保护的责任,如果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的责任,那么监护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导致监护人无需担责,可以“逍遥法外”。

  他呼吁,立法机关应该采取行动,让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法律责任。“父母的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规定,如果监护人疏于监护,致使儿童受到侵害,将依法严惩监护人。胡乐乐认为,这值得我们借鉴。有了法律的威慑,监护人会更加尽心尽责,孩子的安全才能有更好的保障。

  8月中旬,《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在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接受审议。

  而新规的第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看护责任。特别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周岁的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子女独处。

  但也有学者指出,追究监护人失职责任恐难实现。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则认为,“孩子发生意外后还要追究家长的责任,不但会对整个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也把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给推卸掉了”。

  刘山鹰表示,监护缺位的现状是由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等因素决定的,比如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把孩子放在家里,如果孩子出事了就要追究家长责任的话,那涉及的人群就太多了。

  让孩子学会防范“坏人”

  据一项对15个省市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学校里的学生有36%被抢劫等暴力犯罪侵害过。校园内的暴力侵害不但多发,而且具有隐蔽性,学校和家长往往不是很了解。

  儿童伤害案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种形式是“成人袭击孩子”。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大华解释说,当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欲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便会产生外罚性反应,或者攻击社会或者将目标对准使其受挫的某人。

  在英国,警察巡逻的时候会带一个纸做的有核桃大小的小熊,上面写着一句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警察把这个小熊送给孩子,孩子就会知道这句话。

  中国实行的“听话”教育,使孩子在一些道德规范上有些墨守成规。在对5800个孩子的问卷中,有一个问题:如果对方是犯罪分子你能不能骗他?结果许多孩子说不能。

  记者随机问了几个小学的学生,当他们遇到坏人的时候怎么办?孩子们说:“我要喊救命或者赶紧跑。”但是这种反应方式在专家看来并不可取。

  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指出:“现在孩子对犯罪侵害反应的行为模式也令人担忧,有41%、特别是女孩在遭到性侵犯或者暴力攻击的时候,都选择大声呼救。有的时候罪犯并没有想杀人,但是这种高声呼救会引起激情杀人,这种情况也很多。”

  目前,家长和学校对孩子的防范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严重不足。现在中小学对课程虽然有一些法制教育,但是教学内容和形势还是陈旧单一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专家表示,学校和家长应该告诉孩子,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告诉大人,他们要帮助孩子解决问题,而不是吃惊、愤怒、斥责,更不能帮着实施暴力手段。(本报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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