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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一”起施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

2013年09月17日 2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上海9月17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17日披露,《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覆盖了88种“部件”和32类“事件”。其中,管理内容从原来的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市政道路、交通运、市容环卫、环保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扩大至医疗卫生。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委派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传送至处置部门予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的工作模式。

  据称,城市网格化管理,对于更好地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消除城市道路广场无序失范现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网格化管理运作可以概括为“一支队伍”、“一张网格”、“两类对象”、“三大功能”:

  “一支队伍”是指由区(县)网格化管理机构网格监督员队伍,并由其承担日常巡查任务,履行发现城市管理中问题、传送巡查信息、并进行现场核实等职责。

  “一张网格”是指按照标准将城市管理范围划分为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的一个个网格状区域,成为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地理基本单位,确定网格监督员巡视的责任区域。据知,截至2012年底,全上海城市化地区已划分形成了至少1809个责任网格区域。

  “两类对象”则是指《办法》中规定的适用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网络监督员应当巡视的、按照标准确定的“部件”和“事件”。

  其中,“部件”包括窨井盖、消火栓、电力杆、电话亭、防汛墙、道路护栏、公交站亭、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垃圾箱、行道树、加油站等与城市运行和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设备,目前已确定了88种;“事件”是指占道无照经营、毁绿占绿、违法搭建、非法客运、餐饮油烟污染、非法行医、非法食品加工等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暴露垃圾、道路破损、墙面污损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状态;目前,已确定的适用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事件共32类。

  网格监督员巡视的任务就是发现其巡视的责任区域内的“部件”是否出现缺失、破损、毁坏等问题,以及是否发生或存在违反公共管理法律规定的行为、现象等“事件”。

  此外,“三大功能”则指,城市网络化管理制度设计是在既有行政管理体制及其功能基础上,增加了“发现(问题)、分派(案件)、监督(处置)”三大新功能,以督促既有行政管理的运作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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