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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确定五年立法项目113件 公众建议将被采纳

2013年09月24日 11:16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确定五年立法项目113件

  社会公众与人大代表不少项目建议被省人大采纳

  23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确定了规划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2017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去年7月开始启动,并通过新华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开征集建议项目的公告。截至今年6月底,共征集到规划建议项目557件,其中14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19件,21名社会公众提出立法建议项目29件,11家企事业单位提出立法建议项目28件,13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352件,省55家有关厅局、团体提出129件。

  胡建军代表提出的江苏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王子纯代表提出的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唐进和宋建伟代表提出的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蒋惠琴代表提出的江苏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条例以及公民和有关单位提出的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江苏省城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等多件项目都是目前我省立法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立法价值,现均已纳入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

  同时,梳理近三年省人代会上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中涉及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其中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修订)、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6件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均已纳入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

  8月下旬,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成文,首次向800多位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9月再次通过新华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草案的意见。

  规划草案提出,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共安排立法项目113件,分为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二类,其中安排正式项目57件(含201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10件),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完成;安排调研项目56件,主要是为本届及下届人大立法作储备。

  按规范内容分类,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安排正式项目21件、调研项目17件,涉及到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占规划项目总数的33.6%。如: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

  围绕推动社会建设方面,安排正式项目16件、调研项目16件,涉及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等方面,占规划项目总数的28.3%。如: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社会救助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

  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安排正式项目10件,调研项目14件,涉及到环境污染防治、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等方面,占规划项目总数的21.2%。如: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

  围绕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安排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6件,涉及到教育事业发展、科学资源共享、公共文化服务、出版物管理等方面,占规划项目总数的8.8%。如: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江苏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

  围绕推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安排正式项目6件,调研项目4件,占规划项目总数的8.8%。如: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江苏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

  规划草案还将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向省委报请批准转发。(记者 王晓映 实习生 陆安琪)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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