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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相当于4个武汉

2013年09月25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武汉9月25日电 (邵志杰 王沫 徐金波)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2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省三面环山、山地众多,是中国水土流失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经过30多年水土保持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4个武汉市的国土面积。

  刘烈玉说,湖北全省国土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但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山地丘陵面积占80%,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3.69万平方公里,占湖北省国土面积的19.85%。

  从1982年开始,国家相继在湖北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地,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湖北省各市、州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专门管理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和科技推广体系。

  近年来,湖北省积极利用外资,抢抓国家拉动内需机遇,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投入,除继续实施“长治”工程外,先后争取启动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崩岗治理工程等项目。湖北省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由原来的1000平方公里提高到现在的每年20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治理县由13个扩大到 32 个。近5年来,湖北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总投入达15.8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8.84亿元;治理水平快速提高,由原来每年治理1000平方公里,提高到现在每年20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治理县由最初的13个扩大到现在的32个。

  据统计,《水土保持法》自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6万平方公里,20年治理“4个武汉”。治理区有6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0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多亿立方米,提高林草覆盖率8个百分点。过去“山荒、水浊、地瘦、人穷”的地区,逐步向“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程被治理区老百姓赞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

  刘烈玉表示,尽管湖北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但是目前全省水土流失的形势还很严峻,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农业开发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生态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植被在不断破坏,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水土资源退化对经济的制约作用越来越突出,面临不少的困难和挑战。

  下一步,湖北将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人为破坏生态活动,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对重点治理区实施综合治理,在鄂西北汉江上中游区、桐柏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清江流域,鄂东北大别山区和鄂东南幕阜山区等7个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00平方公里。力争“十二五”期末,使重点治理区治理程度达到50%以上;大于25度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初步进入良性循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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