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半年间35人因重大安全事故被立查
中新网太原9月25日电 (赵静)25日,记者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从2012年底至2013年上半年,山西省发生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检察机关立查事故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33件35人。
检察机关对这些事故介入调查时发现,事故背后都存在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主要体现为:有的滥用职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法规、制度置若罔闻;有的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疏忽大意,对安全隐患心存侥幸;有的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习惯于按旧规矩、老经验办事;有的甚至对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一无所知,造成了严重事故都不知道自己犯了罪。
针对上述问题,山西省检察院决定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渎职犯罪预防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渎职犯罪滋生的土壤。
该院表示,今后对于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检察机关都要成立专案组,彻底调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等职务犯罪,坚决打击对事故瞒报、谎报、不报的行为。对于此类渎职犯罪案件的诉讼活动,检察机关要全程监督,对处刑畸轻的要依法抗诉。
据介绍,从今年10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以“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的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向广大国家工作人员敲响警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