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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审计整改第一责任

2013年09月29日 14:22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省政府要求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承担审计问题整改第一责任

   针对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做好相应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改尽改。

  按照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不仅要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抓好对本区域、本系统内存在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

  审计整改将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把抓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倒逼”预算管理、审批制度、决策机制等方面改革和制度创新。将着重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记者 赵小菊 报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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