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评广东老人住院挖眼事件:医院负有看护责任

2013年10月11日 09: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精神专家评茂名老人住院挖眼事件

  不论自残还是他残 医院负有看护责任

  广东省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计44万多人。昨天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贾福军表示,目前广东精神科床位缺口仍较大,达2万到3万张。针对日前发生的茂名病人挖眼事件,贾福军认为,且不论是自残还是他残,医院均负有看护责任。

  以国际上公认的重性精神障碍患病率1%计算,我省估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20万左右,而目前已经登记在册的约占总数的1/3。据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数据显示,全省各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云浮、韶关、清远。

  为什么有这么多患者没有登记?贾福军介绍,其中一个原因是不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家人因为不理解国家政策,不愿主动告知和登记。“其实,积极登记入库能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更加充分享受医保政策,民政部门也有定期的药费补贴,能减轻家庭较困难患者的负担。”

  省人民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林勇强介绍,广东省的精神卫生管理统计是面向广东省常住人口的,并不仅是户籍人口,而珠三角流动人口较多,也是目前的统计难点。

  日前,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一名67岁的精神病人在病房内双眼被挖。院方称,挖眼系病人精神病发作时自己所为,但病人家属不接受院方的这种解释。贾福军表示,“病患到医院住院,医院应对他的病情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评估,从而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因此,且不论是自残还是他残,医院都存在看护不当的问题,对此负有责任。”(记者/曹斯 实习生/秦华 通讯员/粤卫信 郝黎 靳婷)

【编辑:张志刚】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