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社居委主任挪用百万公款、非法转让土地被公诉
2013年10月16日 09:4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挪用百万公款 非法转让土地包河区一社居委主任被公诉
一名社居委主任,将大笔公款挪作他用。同样是在这位社居委主任主导下,社居委竟敢将国有土地进行非法转让。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包河区骆岗(望湖)街道分路口社居委原主任、书记吴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提起公诉。
记者获悉,审理查明,吴某某在5年多的时间里,先后4次挪用了公款共计125万元。 2006年12月25日,分路口社居委的社区办公路、拆迁复建楼项目获得了合肥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007年12月20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为该项目划拨了国有土地14.2亩。面对这块“肥肉”,分路口社居委打起了如意小算盘。
在此期间,分路口社居委与合肥市瑶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项目由该公司承建,公司以成本价为社居委建一栋办公楼。社居委将划拨土地中的5.95亩以每亩24万元的价格(共计142.8万元)转让给该公司,转让土地价款冲抵办公楼部分价款,公司在该土地上建房对外销售。 2007年5月18日,吴某某以社居委法人身份与该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记者获悉,5月28日,吴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警方刑事拘留,7月4日被包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检方已对此案提起公诉。 (安徽商报 记者 李进)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