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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提前完成全年保障房任务

2013年11月01日 13:33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筹资机制稳健 用地计划单列

  我省提前完成全年保障房任务

  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呈现快速推进的良好势头,截至9月底,今年共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21万套,历年开工项目竣工9.45万套,提前3个多月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

  “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来”,这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核心关键。在资金方面,我省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2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3.6亿元。为拓宽融资渠道,省建设厅、宁波市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贷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已发放贷款176.6亿元。温州市发行了首只保障房引导基金,报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总规模达100亿元的保障房私募债。

  在用地方面,我省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责任制,实行计划单列,做到优先保障、应保尽保。省国土资源部门开辟了保障房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批。在税费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实行税费减免政策。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省还鼓励品牌企业参建保障房,大力推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房,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资金筹集、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义乌等地则相继引入省建设投资集团、绿城集团等品牌骨干企业,以项目代建、BT等模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据统计,今年全省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万套,其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1.24万套,占31%。

  为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透明,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阳光建设、阳光分配、阳光管理。在分配环节,除了全面实行“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五个公开外,还采用现场直播、公开摇号、现场监督等形式,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联合审查核对机制。杭州市通过联合审查,累计剔除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2000余户。(记者 刘元斌 通讯员 冉茂翔)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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