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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团伙专抢苹果手机 抢“结拜兄弟”露马脚

2013年11月06日 09:50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大冶15岁少年团伙专抢苹果手机

  他们平均年龄不到15周岁,却已走上犯罪的道路,团伙专门抢劫在校生的苹果手机。大冶警方11月5日透露,近2个月发生在大冶城区东岳中学、实验高中、英才学校、滨湖学校、华中学校等地的15起系列在校生苹果手机遭抢案告破,涉案价值6万余元。目前,7名涉案人员落网,其中5人已经被刑拘。

  不要钱只要苹果手机

  9月12日晚,东岳中学南校区,正读初三的小余下晚自习后独自回家。刚出校门,小余接到了一个电话。14岁的他拿出自己的苹果手机,边走边接电话,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来临。

  “有点事找你,过来一下。”突然,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挽住了小余的脖子。小余被带到了学校旁边的一条黑巷子里。接着,4、5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围了上来,其中一人还拿出一把半米来长的砍刀,架在了小余的脖子上。

  小余吓得一句话没说,赶紧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对方看了一眼小余手上的钱,没接。“不要钱,把手机拿出来。”小余没有反抗,把自己的苹果手机交给了对方。回家后,父母得知儿子被抢,赶紧带着他来到东岳路派出所报案。

  警方接警后立即开始立案调查。而正当民警调查时,派出所又不断接到数起类似学生被抢苹果手机案件,到10月中旬类似案件的发案率更是达到高峰。频发的案件引起了大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岳路派出所所长黄国洪的高度重视,他责成该所分管刑侦的副所长张炳水成立专班,迅速侦破此案。

  抢“结拜兄弟”露马脚

  10月15日,一起苹果手机被抢案件成为了民警的突破口。

  当日中午12时许,家住大冶城区15岁的小石,接到了自己的结拜大哥戴某的电话。“兄弟有空没,出来聚聚。”小石来到约定的地点,大冶湖滨路一处湖堤,见到了自己的“大哥”戴某。两人聊了一会天,戴某起身说去买包烟便离开。

  然而就在戴某离去不久,4个十四五岁的男孩便找上了小石。“把你的苹果手机交出来。”4个人上来就向小石要手机,并将他狠狠地打了一顿。

  手机被抢后不久,戴某回来了。“什么?你手机被抢了?”得知小石被抢,戴某就开始安慰小石。“兄弟,我知道你郁闷,走,我请你去唱歌。”随后,戴某将小石带到湖滨路的一家KTV付了几十元的费用后中途离开。 晚上8时许,小石回到家后,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东岳路派出所报警。

  “对方一上来就要苹果手机,肯定事先知道他有手机。”民警分析,虽然小石不认识当时抢他的人,但作案人一定是小石认识的!

  那么谁最有嫌疑呢?这时小余的“结拜大哥”戴某进入了警方的视野。戴某在黄石一家技校上学,但长期有学不上,有家不回,没有经济来源可花钱却大手大脚。

  通过调查访问,民警得知,戴某长期在东岳中学南校区附近活动。10月20日,民警邱吴、范焱在该处蹲守了5天后,将戴某抓获。经询问,戴某最终坦白伙同陈某、黄某、石某、汪某等人,抢劫城区多所学校在校学生共15部苹果手机的犯罪事实。

  10月23日24日,陈某、黄某、石某相继落网。11月1日,经过民警上门工作后,汪某的父母将其带到东岳路派出所自首。11月4日,涉案的2名嫌疑人,正在读初三的郭某和正在读高一的刘某,被警方抓获。

  为抢苹果不择手段

  民警介绍,为了抢苹果手机他们通常采取三种手段。

  第一种是是直接在校门口蹲守,选择用苹果手机的学生下手。10月18日,戴某等人等在一学校门口,放学后,该校学生付某边推着自行车边用自己的苹果手机打电话。戴某等人见状,挽住付某将他带到附近的一个工地。期间对方以付某打了其中一人的弟弟为由,让付某出医药费。“我没有,我真没有。”付某一下懵了,自己从来没跟谁打过架啊,也不认识对方的弟弟啊。谁知对方直接用木棍猛打付某的头部,最后抢走了他的苹果手机和价值3000多元的自行车。

  还有一种就是故意通过朋友、同学将学生约出来,让其放松警惕,伺机作案。例如戴某抢自己的“结拜弟弟”小石。

  有时他们甚至找学生打听,身边的同学谁有苹果手机,定点抢劫,有的抢劫成功后并支付对方信息费。10月16日,在大冶滨湖学校上学的陈某,得知自己的同学盛某有一部苹果手机。他主动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戴某,随后,在放学后,戴某一行人在校门口将盛某拦住,带到一个小巷子,将他价值4000多元的苹果手机抢走。事后,戴某还给了陈某300元的信息费。

  警方警方提醒,现在很多中学生都用高档手机,放学后最好结伴而行,遇到陌生人叫喊不予理会;如果被抢,应沉着应对,在短时间内迅速记住对方身上的显着特点,并要马上报案。同时民警也建议,中小学生最好不要使用高档手机,因为他们缺少安全防范意识和抵抗能力,因此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他们平均年龄不到15岁

  据了解,戴某、陈某、黄某、石某、汪某目前已经被刑拘,其中陈某、黄某、汪某均为在校学生,目前读初三。

  经过讯问,民警得知这几名涉世未深的少年最小的刚满14周岁,大点的刚满16周岁,有的是刚刚辍学,有的是还在学校就读。所有人基本上都是第一次作案。只有戴某曾经因盗窃被警方抓获,但由于戴某未成年,虽然被治安拘留但未执行。

  “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有的辍学,有的是有书不读,时常聚集在一起泡网吧。”民警说,由于没有正常的经济收入,而又需要金钱来支付娱乐花销,他们便想出了抢劫手机卖钱的方法。每次抢之前,他们都通过网上联系。抢完后,一般由戴某把手机拿到黄石去卖,每部手机只卖1000多元钱。他们的钱也不平分,而是由戴某保管,成立消费基金。大家就用这些钱吃饭、喝酒、唱歌、上网。

  在所有涉案人员中,以15岁的戴某为首。戴某父亲去世,母亲带着他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戴某和父母的关系一直不怎么好。他长期不归家,经常逃课。初中没读完,他父母将他送到黄石一所职业学校,可是他依然呆不住,经常逃课在外面混。被抓后,戴某的母亲赶到派出所,一脸无奈。“我拿他实在没办法了,希望民警能帮我管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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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处于青春期,处于半成熟半幼稚的情况,行为很容易受到社会和外人的影响。”湖北师范学院心理学副教授韦耀阳说,他们有时候知道做某些事情是违法的,但是因为年幼无知,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一种侥幸心理,通过一些不当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还有的因为从众心理,易形成小团体,容易受到外人的左右,一起干违法犯罪的事情,寻求归属感。

  “青少年犯罪主要由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韦耀阳表示,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自身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的事情,学会自强自立,遇到事情,要学会与父母、老师、长辈沟通,不要轻易受他人蛊惑,学会明辨是非的能力。

  要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融入小集体,寻求归属感和成就感。同时,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青少年,呵护他们的成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督和教育,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记者张扬 通讯员程楹、伍峰)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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