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每名纪委副书记具体联系指导10至11个派驻机构
中新网天津11月18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纪委常委会日前研究决定,建立该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该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为核心,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天津市级党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机制明确,天津市纪委每名副书记具体联系指导10至11个派驻机构,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监察局副局长协助。主要任务是加强与派驻机构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的沟通与协调,强化部门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与此同时,加强对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深入到派驻机构及其驻在部门,了解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派驻机构干部意见建议,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为深化工作落实,天津市纪委常委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派驻机构工作,了解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