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对食品犯罪案件线索举报者予重奖
中新网福州11月19日电 (王榕春)为进一步严打食品犯罪,扩大线索和案源,福州19日起对群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实行重奖。
警方介绍,《福州市公安局食品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出台,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同食品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提供食品案件线索。
据悉,《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刑拘处理人员为底线,以鼓励群众举报为原则,根据案件刑拘人数、涉案食品案值、涉案食品非法添加物、是否提供证据、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奖励金额,规定原则上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
此外,《办法》明确了奖励金发放程序,规定办案公安机关在涉案人员刑拘15日内应启动申报程序,并通知举报人,尽快兑现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现金或银行帐户转帐的方式领取奖励金,逾期不领则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警方表示,《办法》充分考虑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护,严明办案人员的保密纪律,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提倡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也将予以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