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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揭萧山仓库纵火案主犯犯罪轨迹:冲动,走上不归路(图)(2)

2013年11月21日 09:20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3位消防战士救火牺牲,厂房被毁,财产损失保险赔付7650万元……无论是作为家庭主妇,还是作为公司员工,在熟悉李丽娟的人眼中,她都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都没有想到她竟然是这起轰动全国的纵火案主犯。

  今年1月1日凌晨,当人们用各自的方式迎来新年,安静地进入梦乡时,李丽娟设定好的闹钟,在凌晨1时40分准时响起。她开始实施自己的放火计划。因为是元旦,班长以上的员工都放假,仓库管理员在凌晨2时下班。过了这个时间点后,仓库就没有人了。她蹑手蹑脚地起床,揣上头天傍晚在小卖部买的5只打火机,骑电动车向公司赶去。

  这一趟,她是要给自己“穿小鞋”的领导,制造一点“麻烦”。去年12月初,公司统计员俞某因合同到期辞职,李丽娟通过科长争取到了这一新岗位。当月中旬,科长换了,李丽娟因不熟悉统计工作等原因,被换到其他工作岗位。李丽娟却认为是新科长和班长王某从中作梗,从此怀恨在心。

  “我是不想让班长休息,所以选择没放什么东西,烧起来也容易被人发现的位置放火。”李丽娟说,“当天我回家就睡了,要是知道这样,我哪里睡得着?第二天我去工厂,整个人完全麻木了。这280多天来,我无数次后悔。我只能说一句对不起,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负责此案公诉的检察官说,通过问询可以发现,李丽娟放火的起因,确实是想报复一下班长,连她自己也万万想不到会铸成如此大祸。因为一次极端的冲动行为,变成了一个千夫所指的罪人。教训深刻,代价惨重。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在一审自我辩护时,李丽娟一度晕倒,哽咽着说:“如果那时候我忍一忍,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但事实就是如此残酷:3名遇难的消防烈士回不来了,李丽娟的自由也回不来了,回不来的还有这4个家庭的幸福……

  别被情绪绑架

  世上没有后悔药、生活中没有假如、玩火者自焚……

  这些人生箴言,人人皆知。但现实中就有那么一些人,待到事后才后悔,殊不知已晚矣。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惩罚、道德的谴责、家人的悲伤,还有他人的痛苦……

  对李丽娟,她的邻居、同事纷纷扼腕叹息:为泄一时愤铸成如此大错,害人又害己。李丽娟自己也是悔恨莫及:无数次后悔,但后果已经造成,再也无法挽回。美好人生从此灰飞烟灭。

  人生在世,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挫折、打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理性面对者,实属常识;意气用事者,自食恶果。一时冲动,既是对自己和亲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和他人的不负责任。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一个个血与痛的教训,无不告诫我们:敬畏生命,尊重他人,别被情绪绑架!

  专家观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阮方民:当前社会对挫折教育关注重视不够,但人只有接受大量的挫折教育,才能临危不乱,遇到工作岗位变换这种小事,也不会惊慌失措,可以泰然处之,更不会做危害他人的事情。应高度关注存在性格缺陷的群体,健全社会管理制度,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让人与人之间,尤其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不再是冷冰冰与硬邦邦的关系,尽可能防止悲剧重演。(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陈勇 王丹)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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