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9%
中新网珠海11月25日电 (记者 索有为)在中国最早实现省、市、县三级社会工作机构全覆盖的广东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县镇村三级全部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全省建立5800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3万多人民调解组织,2013年上半年,全省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9%。
25日,全国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研讨会暨“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广东)年会在珠海举行,广东省副省长、省社工委副主任邓海光在会上作上述表示。
2013年5月,广东颁发了《2013年广东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推出社会体制改革“菜单”,其内容涵盖民生体制、社会组织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制、社会管理体制五大领域,共计40个改革要点。这种“菜单式”推进改革的做法,既保证各地各部门能够围绕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又最大限度地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自主需求。
据了解,广东通过改革社会组织登记体制,社会组织数量显著增加,截止2013年9月,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2582个,比去年同期增长28.4%;目前已成立9个省级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协会和125家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累计发放居住证4431万张,基本覆盖在粤流动人口。
另外,广东先后出台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三个目录,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56项,公布了省级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618家。
邓海光还称,广东已经建立了民意监测分析系统,在省、市、县三级成立民情志愿服务队,队员总数超过千人,通过遍布全省各地的民情志愿者,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各级社工委依托民情志愿服务队开展社会调查,获取第一手调查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社会建设决策提供了依据。
由社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则在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创建等工作中发挥作用,目前全省已建立5个社会创新研究基地,吸纳国内19家知名科研院所加盟广东省社会创新研究联盟。每季度编制《广东省社会建设季度分析报告》,每年出版发行《广东省社会建设蓝皮书》,并研究编制《广东社会工作内参》,形成了社会建设常态研究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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