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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设市级专项资金推行财政横向转移支付

2013年12月17日 09:0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住进保障性住房“惠和居”将近1年,“新惠州人”老郑对这里越来越满意。老郑申请的公租房有两室一厅,约46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齐全,还有个不小的阳台,平日阳光充足,每月租金不到200元。“一家四口住着虽有些紧,但小区环境挺好,出行也方便,比以前租的房子好多了”。

  惠和居由某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是惠州实现保障房建设多元参与后的产物。

  目前,惠州已建和在建的20010套保障性住房中,社会力量建设有5907套,这些社会参与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与惠和居一样,与商品房同在一小区,享受同等配套环境。

  城镇低收入群体与异地务工人员在惠实现“安居梦”,这只是惠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成果之一。近日记者深入惠州采访发现,试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1年多来,这里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居民共同关心关注的住房、教育、医疗、文化消费等民生热点难点,同时已在多领域尝试打破身份界限,将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等多领域保障范围。

  资源均等

  “巡教”“巡医”制度让公共资源充分流动

  位于东江中游河畔的芦洲镇,是惠城区最北部的镇,其与河源市紫金县接壤,地处偏远,经济发展较慢,财力薄弱。早些年,芦洲镇卫生院与多数偏远乡镇卫生院一样,办公用房紧缺,医疗设备陈旧简陋,医务人员不足。

  近日记者重返该院发现,环境已大有改观,建筑面积达1100平方米的门诊综合大楼和800平方米的宿舍楼已经启用,基本解决卫生院服务用房紧缺问题,也改善了员工工作生活条件。

  建立对口帮扶医院,定期互派医生交流的做法,是惠州推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尝试推行的“巡医”制度,它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县区之间充分流动,让优秀医生能服务边远地区,有效促进了区域均衡发展。数据显示,伴随基层医疗水平提高,惠州目前七成以上居民选择首诊在基层。

  公共卫生方面,除了建立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在城乡、县区定期交流制度和重大医用设备共置共享机制,惠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三个100%”:100%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100%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前半年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公共教育方面,实现教师待遇“两持平”,采用“县(镇)管校用”制度,在保持人事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各县(区)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去年全市共有3855名教师纳入“县(镇)管校用”范围,191名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巡教、支教。

  保障扩大

  异地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今年5月,仲恺高新区发布了《2013年惠环街道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实施方案》,针对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率先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在秋季学期采取“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学区划分,按积分由高到低”的办法进行新生录取。

  惠州实现公办学位向外来工子女开放,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与户籍学生同等录取条件,同等缴费标准。数据显示,目前惠州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比例已达到58.42%。

  将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工随迁子女纳入“电子教育券”发放范围,今年的补贴标准已提高到小学生每人每学年9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1300元;将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居民医保范围,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和医保待遇。

  与此同时,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因学校布局调整而需在校午餐的农村小学学生、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又暂未享受低保的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年补助800元,全市3.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实现市县(区)标准化特殊学校覆盖率达100%,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5%。

  此外,住房保障方面,惠州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推行多元化模式建设保障房,实行变财政补助服务提供者为补贴消费者的制度,变“补砖头”为“补人头”。

  公共文化方面,惠州推出“文化惠民卡”机制,并将在惠务工人员纳入发放范围,通过“政府补贴、商户让利、政银合作”的方式,向市直、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的优抚对象、困难群体及符合条件的在惠务工人员发放文化惠民卡27500张,可在指定体育场馆、书店、影院和音像店使用,并享受不同优惠,促进不同群体享受均等的文化服务。

  惠州还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提供同等的优生优育保健服务。

  创新投入

  市级统筹资金“劫富济贫”

  作为全省改革试点市,惠州压力不小。惠州的财政实力在珠三角各城市中并不占优,而且内部各县区的财政实力相差较大。落实改革资金成为深化改革首先要面对的难题。为此,惠州提出不拼财力,而是将改革着力点放在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区域行政藩篱推行改革。

  惠州首先建立了“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为早年开始实施的“民生财政”加码,在每年市级新增财力70%、县级新增财力50%用于民生基础上。今年起,将这一比重提高,市级提至75%,县级提至60%以上。

  为解决县区财力不均衡问题,惠州颇具胆识“劫富济贫”,设立“市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统筹资金”,通过“横向转移支付”来促进各县区财力均等化,实现富裕县区帮助落后县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项目,从而推动不同县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

  据悉,“市级专项统筹资金”来源于三部分:一是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个亿,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二是创新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每年按3%-5%的比例收缴国有资产增值收入,全额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各县区按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安排专项资金上缴。

  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95.8亿元,增长29.5%;今年预计全市公共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10.2亿元。去年,“市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统筹资金”规模5亿元,今年将增加到6.5亿元。从资金分配效果看,去年,财力较为雄厚的大亚湾区上缴资金6817万元,统筹后分配到940万元;财政薄弱的龙门县上缴1543万元,最终统筹分配到8172万元。

  落实了资金来源和责任主体,惠州正不断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目前,该市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由探索时期的12个领域、208个服务项目,发展为14个领域、221个服务项目,全面保障全市人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初步编制了一张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

  ■专家访谈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

  基本公共服务改革需打破城市间各自为政

  南方日报:您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现状如何评价?

  胡刚:广东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了很多政策,也有很多具体措施。最近几年公共服务整体在向均衡化发展,但大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公共服务依然高度集聚于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从项目上看,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都有从中心市区向外扩展的趋势,但变化并不明显;随着社区文化体育设施的建立,文体服务均衡化的程度相对要好于医疗和教育。住房保障方面,各个城市均在兴建保障性住房,但在珠三角更加均衡一些,比粤东西北要好。

  南方日报:从目前推进过程看,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难点和突破口在哪里?

  胡刚: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程度跟政府财力相匹配,也与人口分布有关系。中心城市人口比较密集,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所发挥的效益相对较好。但偏远山区人口稀疏,建设的基本公共服务效果并不明显,效益也不高。

  为更好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广东需加快城市化建设,加快地级市扩容升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深圳、广州向珠三角,向粤东西北的地级市扩展。其次,要加快交通设施建设,让各地居民能享受到接近的服务。第三,公共服务必须分级,调整不同层级公共服务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例如,省级医院、市级医院、社区医院,他们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分级的,配置需合理。其中在社区,我们首要确保配置社区医院,让居民有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

  南方日报:您对广东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有怎样的愿景和建议?

  胡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让全体人民享受到的基本要求,比如九年制义务教育、清洁的水和空气。综合全省来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还存在较大差距。

  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城市间各自为政的局面要逐步消除,一是省里财政可加强统筹调配,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功能,让财政适当向粤东西北等薄弱地区倾斜;二是城市间要加强协调,资源共享。现有公共服务可以各自掌管,增量则可以共建。

  南方日报记者 钟伟连 刘强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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