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创品牌 福建龙岩法院助建“生态家园”
中新网龙岩1月6日电 (赖美恋)福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玫瑰6日在龙岩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示,龙岩市法院要持续“一院一品”生态司法创品牌活动,保障“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美丽龙岩”建设。
2013年是龙岩市的“生态建设年”,龙岩提出,要把一片片绿洲变成一个个生态家园,实现“荒山—绿洲—生态家园”的历史性转变,走出一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的科学发展之路。
龙岩市法院围绕该市提出的推进“生态龙岩”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2011年6月,龙岩两级法院在福建省率先设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对涉及生态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实现了生态资源审判的专业化。
按照龙岩市法院“一法院一模式一品牌”的工作要求,龙岩七个基层法院以参与汀江、九龙江“两个流域”整治,加强森林、水和矿产资源“三种资源”保护,服务水土流失治理区、矿产资源区、林区和水源治理区“四个区域”治理为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生态司法工作思路,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资源保护司法品牌。
据介绍,新罗区法院服务保障龙津河流域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危害资源的犯罪行为,构建生态家园。永定法院积极参与“打非治违”,保护矿产资源,建设平安矿区。上杭法院服务保障黄潭河流域治理,参与紫金矿业环保防治联动,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武平法院服务保障全国林改第一县成果,参与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综合保护,构建无讼林区。
此外,长汀法院服务保障水土流失治理,促进全国生态文明和现代林业示范县创建。连城法院开展涉林纠纷“大调解”构建和谐林区,落实生态恢复补偿机制保障水土流失治理。漳平法院服务保障茶产业和乡村旅游产业集中区发展,创建无讼生态小镇。
据林玫瑰透露,2013年,龙岩市法院共审结生态资源案件390件,诉前化解纠纷200余件;与行政机关共同出台24项制度,建立10个生态恢复基地、86个生态建设服务点,复植补种林木2680亩;凝聚社会力量,选聘环保、农林、水土、矿产等专家顾问31名,聘请生态保护联络员168人;创新工作举措,武平法院联合创办福建省首家“林农法制夜校“,深受民众欢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