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各级检察机关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吸纳民意

2014年01月22日 23: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1月22日电 (余雪彬 史广林)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介绍,2013年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除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外,还积极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如微信、微博等,广泛吸纳群众意见。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需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网络自被应用之日起,就为人们搭建了一个缩短时空距离的良好交流平台,近两年,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因操作简易、收费低廉等优点,深受广大网友的追捧。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顺应发展潮流,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检察长电子信箱、微博、微信,用网络平台回应社会热点,解答百姓疑惑。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于2011年11月28日在腾讯微博平台注册,2年多来,云检官微发布微博数量超过4万多条,每天都在更新,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平均每天更新超过50条。往往在非上班时段,如早上7点前后,中午1点左右,晚上10点左右,正是网友交流的高峰时段,云检微博管理人员经常会在这个时刻和网友互动,平等交流、内容丰富、更新及时是网友对云检微博的评价。

  目前,云检官方微博被50余万网友关注,成为广大网友了解检察工作、发表意见建议的重要平台,除云南省检察院微博外,云南省多个地方检察院都开通了官方微博,如昆明、昭通、曲靖等。王田海表示,在运用微博这个交流平台时要注意关注网友的批评声音,关注网友的意见建议,不要比粉丝数的多少,要注意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