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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明年底脱钩

2014年02月11日 11: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退休的领导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利用自身的一些社会资源帮助社会组织发展,在以前或许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社会组织经过20多年发展后的今天,这种现象确实需要改革,“因为这会影响到其他民间力量的发挥,政府过度参与社会组织也和社会组织民间化、公益性的原则不太相符”。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将在2015年底基本完成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完全脱钩。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起“政府转移、民间承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针对有报道称一些现任或退休领导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现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退休的领导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利用自身的一些社会资源帮助社会组织发展,在以前或许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社会组织经过20多年发展后的今天,这种现象确实需要改革,“因为这会影响到其他民间力量的发挥,政府过度参与社会组织也和社会组织民间化、公益性的原则不太相符”。

  据了解,市民政局关于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脱钩的实施方案已经初步写好,要等中央出台相关规定后公布,“大原则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民间化,计划在2015年底基本完成本市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完全脱钩。”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上月表示,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民政部将于2014年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争取到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脱钩。

  廖鸿称,由于涉及机构、资产、职能、人员分开等利益纠葛以及实际工作不便,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不想脱、不愿脱、不会脱”的情况。他表示,目前民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同时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现职公务员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建议名单,在试点基础上,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到地方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抓紧做好有序脱钩工作。

  市民政局介绍,今年还将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开展非公募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试点,探索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加大执法清理力度,畅通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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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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