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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朗多吉:进一步完善西藏生态补偿机制

2014年03月07日 16: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陈小愿)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索朗多吉7日在北京表示,保护高原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西藏生态补偿机制。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当天举行,索朗多吉代表11名委员作联合发言。

  他说,西藏是中国和亚洲重要的水源补给区,西藏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中国与东南亚地区乃至全球生态环境格局。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西藏实施了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退牧还草等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西藏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脆弱性和敏感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了草地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冰川退缩等问题,生态环境整体上处于轻度或中度退化状态,加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加快发展与严格保护环境的矛盾逐步呈现。要全面建成良好的生态安全屏障,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

  为此,索朗多吉等11位委员联名提出如下建议:

  ——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极强的外部性,涉及空间巨大,利益关系复杂,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统筹运用全国上下人力、财力、智力等资源。

  ——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规划内容。按照建设良好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要求,《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的覆盖面尚待完善,工程项目有待补充。如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矿山迹地恢复、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以及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都需纳入规划,统筹推进。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议扩大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的范畴,将涉及西藏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所有地区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

  ——进一步完善西藏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范围,将开展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地区都纳入退牧还草建设规划。二是明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为长期政策,并根据物价涨幅等因素,适时适当调整补奖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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